《去倫敦街頭上創意課》讀書筆記
▌前言:為什麼想讀這本書?
起初是在書架上發現這本書的,看完目錄以後直接被書本設計的脈絡深深吸引,我想是因為作者每章節引人入勝的副標題、豐富的圖片所帶來的視覺享受,並帶領讀者深入探討品牌背後的故事。
▌內容摘要
書籍作者皆畢業於弘益大學(홍익대학교)藝術學系與視覺設計系,由於畢業之後在同一家公司工作,進而相識、結婚,並在從事展覽設計相關內容一段時間之後共同飛往英國,從此著迷於城市的表演、美術與設計。本書透過六個章節(1.從倫敦品牌找風格 2.時尚老師教你偷點子 3.好的設計絕對是好的事業 4.在倫敦街頭玩創意 5.用靈感激發創意人才 6.倫敦收藏分享課)詳細敘述英國文化中的獨特、性格、傳承隱含自由與特立的龐克風格。
創意是什麼?為什麼倫敦能具備這樣的條件與背景?
我想作者答案就如同前言所述:「倫敦之所以能成為自由與獨特之城,是因為他們表現自己、依信念形式的緣故,唯有在這樣的狀態下才會出現最具創意的作品」。
▌書籍目錄
- 從倫敦品牌找風格
折疊式腳踏車(Brompton)、迷你汽車(Mini)、鄉村復古花色(凱思·金德斯頓Cath Kidston)、隨處可見的時尚指標(赫特雨鞋 Hunter Original Rain Boot) - 時尚老師教你偷點子
這真的是帽子嗎?(設計師菲利浦·崔西 Philip Treacy)、龐克文化代言人(設計師薇薇安·魏斯伍德 Vivienne Westwood)、時尚界靈魂領袖(設計師亞歷山大·麥昆 Lee Alexander McQueen)、用一把剪刀改變世界(美髮師維達·沙宣 Vidal Sassoon)、永遠超乎你的想像(設計師湯瑪斯·湯澤維克 Thomas Alexander Heatherwick)、以平面設計表達理念(喬納森·巴爾布魯克 Jonathan Barnbrook) - 好的設計絕對是好的事業
英國最佳設計品牌(Established & Sons)、什麼都能設計(Why not Associates)、每間客房都是藝術品(Boundary)、回味媽媽廚藝的去處(Canteen)、用餐同時也能看展覽(RA餐廳與湯姆·迪克森 Tom Dixon) - 在倫敦街頭玩創意
設計日常生活(設計師賈斯伯·摩里森 Jasper Morrison)、喝紅茶體驗王族生活、公園、交通系統、公用電話與郵筒、老建築物 - 用靈感激發創意人才
設計理事會、設計學校(RCA、中央聖馬丁藝術與設計學院、Kemistry Gallery & Outline Editions)、倫敦設計節 - 倫敦收藏分享課
▌案例分享
- 倫敦、腳踏車與Brompton
(1)為什麼倫敦街頭有很多騎腳踏車的人
腳踏車在法律上被視為一般車輛,而且英國是一個尊重腳踏車文化的地方,搭乘的費用也相對便宜(不用負擔停車費、油錢等支出),再說倫敦市區塞車的情形嚴重,因此騎乘腳踏車是不錯的選擇。
(2)騎腳踏車運動
大多數騎乘腳踏車的人會穿著反光背心、安全帽以及參加腳踏車專門課程(倫敦市交通局有提供各種免費單車教學與訓練課程,依照程度與需求分類)。查詢相關資料後發現,也推出“Cycle to Work” 專案,意思是透過公司購買腳踏車與其他設備,而這台腳踏車會變成公司租給你的方式,可用來通勤以及從事私人休閒活動。
(3)為什麼會出現折疊腳踏車?Brompton材質是什麼?
防止盜竊的問題,最好的辦法就是將物品帶在身上。因此改善腳踏車的重量就成為一個核心的問題,首先金材質改為鈦金屬,然後主幹管、後輪的三角形骨架、前輪固定車輪插,還有連接握把與前輪固定車輪插的立管(stem),是以鉸鍊連接起來。
(4)紳士單車賽(Brompton World Championship)
2006年在西班牙首度舉行,參賽者必須戴安全帽、穿著襯衫、領帶等服裝 - 英國人與橡膠雨靴
(1)對英國人的想像是什麼?
紳士風,印象中穿著西裝、戴帽子,有些會拿著手杖;女生則穿禮服。
(2)為什麼橡膠雨靴可以獲得英國王室認證?
英國頻繁下雨,並且多半喜歡打獵或是從事園藝類的室外活動,因此橡膠雨鞋成為必需品的一種。
(3)Hunter Original Rain Boot怎麼被大眾化?
第二次世界大戰。戰爭期間,尤其是在荷蘭等濕地區域的情況下,大幅提升橡膠雨靴的需求量。
(4)穿著雨靴拍攝結婚紀念照?
1981年已故黛安娜王妃在拍攝訂婚紀念照時,首度穿著橡膠雨靴。 - 豆豆先生與迷你汽車(Mini)
- 維達·沙宣 Vidal Sassoon與電影《失嬰記》
(1)女主角的髮型設計
導演將女主角的髮型交給維達·沙宣 Vidal Sassoon負責,而他在眾目睽睽之下剪下其長髮,並讓他以短髮的模樣呈現於影片之中。
(2)恐怖片《失嬰記》(Rosemary’s Baby)的行銷手法(並不是書本提及,為查詢資料時候注意到的)
1968年的美國驚悚/恐怖片,當時如何把這部片擷取精華片段做廣告宣傳,可說是費了一番心思。原先有過要用原著小說家艾拉萊文 (Ira Levin) 的名聲來打開電影知名度,然而看過萊文小說的讀者並不多,因此無法做到宣傳的效果,後來他們決定把廣告牌放在各個地方,舉凡戲院的上映看板、公路旁的大型立牌、高樓上的霓虹燈等。
全黑的廣告牌上沒有導演或是演員名、沒有任何照片,只寫了一行白字:「為蘿絲瑪莉的孩子祈禱。」(Pray for Rosemary’s Baby.)
接著推出了第二波攻勢 — 於各大報紙刊登了跨頁廣告,「上頭是米亞法蘿仰臥的側臉,以及一台被放在中央公園石山上的嬰兒車。整張海報是綠色色系,除此之外仍然放上了『為蘿絲瑪莉的孩子祈禱』那句語焉不詳的台詞。」如此一來,其實廣告商幾乎捨棄電影裡的重要元素,而是透過簡單文字與氣氛塑造的環節,讓觀眾實際走入影廳找答案!
▌結論
從書中人物、品牌等案例裡可以發現,創意的發想並非是憑空而來,其實是藉由環境、個人習慣、周遭留意程度慢慢積累與醞釀產生的,透過後天的努力與學習,把新鮮的點子轉換成為實體的內容而出現在眾人面前。
倫敦之所以能孕育眾多鬼才設計師,是因為文化融入在街頭巷尾,從而觸發人們內心的奔放精神,誠實表達自己、展現最獨一無二的模樣,提醒人們無須向任何人負責、只需表達最真實的自我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