▌作者簡介:坂井豐貴(Sakai Toyotaka)
慶應義塾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。
1975 年出生於廣島縣,早稻田大學商學院畢業,神戶大學經濟學碩士,美國羅徹斯特大學經濟學博士。曾擔任橫濱市立大學管理科學院副教授、橫濱國立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後,2011 年起擔任現職。研究領域為配對、拍賣或選舉方式等政治經濟的「規則」或是「決定方式」。
▌前言:受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規範影響,我國器官捐贈嚴重短缺?
一開始看到這本書介紹的時候,發現書籍討論「腎臟移植配對」、「學生選校配對」、「男女相親配對」,還有「拍賣」等章節,尤其是「腎臟移植配對」的部分,讓我想起大學時期的經濟學考題。
「台灣每年都有 9000 多人等待器官捐贈,但每年捐贈人數卻維持在 300 人上下。副總統陳建仁出席活動時談到,國外有器捐默許制(民眾沒有註明不捐贈,將視為同意捐贈),器官供給較台灣多,然而本國受限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』之規範,導致器官捐贈市場一直以來都是嚴重短缺…[資料來源:修改自 TVBS 新聞,詹舒涵報導]」
假設本國器官供給為 NS=300+77P,器官需求為 ND=10,000–20P,其中,NS 為器官供應人數、ND 為器官需求人數、P 為器官價格。此外,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第十二條指出:任何人提供或取得移植之器官,應以無償方式為之...(修改自 108-1 政大經濟學期末考題目)
教授在市場供給的單元出了有關器官移植的題目,敘述器官需求 > 供給的市場情況(當時完全不認識「市場設計」這個領域),以及臺灣現有法律規範所面臨的難題。
進一部查詢相關資料,我看到幾篇捐贈有關的數據,也發現亞洲與歐美國家相比,數據呈現有些差距。除此之外,近年來也因疫情肆虐的影響,減少許多願意捐贈的人數。
▌租房分配 → 三組以上的循環式交換
「假設現在有一位腎臟病的患者,並有一位親友想捐腎給該患者。不過兩人由於有免疫排斥的問題,使他們之間無法做器官移植。但如果存在多組像這樣的患者以及捐贈者,也許就能透過重新組合適當的患者與捐贈者的方式,讓許多配對的移植成為可能。那麼,究竟要如何重新配對才理想?」
- 個體合理性
在配對中,發現已經「沒有人會換到比目前更不滿意的房間」。 - 柏雷托改善(Pareto Improvement)
意思是說,在不減少其中一方福利的同時,改變現有的資源配置,提高另一方的福利。Pareto Improvement 是以義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(Vil-fredoPareto)命名的。 - 柏雷托效率(Pareto Efficiency)
意言,假設提升某人利益時,必會使他人利益受損的情況,此時利益分配即「達到最大效率」。此種效率被稱為「柏雷托效率」。 - 誠實、策略免疫
作者在敘述的過程中詢問:「如果最想要的是某間房間,那間房間很搶手,也許搶不過別人。那我不如去另外一間房間吧?」因為擔心得不到最想要的選擇,那是不是「退而求其次」會比較好?
作者接續說,我們在選區投票上就很常做這種事情:因為明白某一個喜歡的候選人沒有得票的勝算,不如把手中珍貴的選票投給第二喜歡的 — 這個概念讓我想到政治學提到的「杜佛傑定律(Duverger’s law)」,簡單來說,由於簡單多數決選制會產生兩黨制。在形成這種結果的分析中,理性選民的「心理性因素」是重要的一個思考要點,他們會考量到更方面的因素,從而做出最有利的決定。
在 TTC 演算法(第 6 點會說明)中有一個特性叫「策略免疫」,強調並不會因為偏好表現的表露,而影響到最終的結果。 - 強核心分配:不會有比這個更好的結果!
即滿足個體合理性的同時,也滿足「柏雷托效率」狀態。 簡單來說,強核心分配一定存在、是唯一的,不論是私下交易或是說謊的情況下,都不會找到比強核心分配更好的結果。如果人數增加,整體的分配方法也會變多,但始終都會有一個「強核心分配」的解方。 - TTC 演算法(Top Trading Cycle Algorithm)
一般來說,我們都希望能獲得一個儘可能合理,且穩定的分配結果,使得整體收益最大化。羅伊德.沙普利(Lloyd S. Shapley)與他人提出了一系列市場穩定配置的機制,進而在博弈論和經濟學等領域做出了貢獻,2012 年與艾爾文.羅斯(Alvin E. Roth)一同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殊榮。
▌選校配對
「假設某個地區內有好幾個學區,各個學區裡都存在著因為通學距離、或是校內霸凌等因素,而希望轉到其他學區的學校就讀的學童。既然各學校能招收的學生名額有限,要怎麼做,才能滿足他們的願望?」
研究組合配對問題的領域,稱為「配對理論」(Matching Theory)。這是 1962 年大衛.蓋爾(David Gale)與勞埃德.夏普利(Lloyd Stowell Shapley)所發表的論文核心內容。其實不管是腎臟移植或是選校,都是傳統經濟學並未觸及的領域。
但在學經濟學的時候,教授就帶到類似的概念,回過頭來思考是不是有點幸運,也很感激受到考題的刺激?(使我現在會想進一步思考原理及應用,雖然有點感嘆當時沒有多問一點,也沒有講的很深入,哈哈)。
▌拍賣
「假設政府計畫出售某行業的營業許可執照。那麼要怎麼做,才能讓有能力有效運用這張執照的業者,出高價來把它買走?以拍賣的方式出售是一種做法。但是與拍賣以外的其他方式相比,拍賣的優點在哪裡?拍賣方式有許多種,用哪一種最理想?」只出售單一項物品,是拍賣問題中最單純的一種情況,但實際上並不會如此。
那要如何找出最理想方法?以下為舉例:
- 由出價最高者得標
- 出價者盡可能低價得標
那如果一次出售不止一種物品呢?好比說要賣桌子和椅子時,是「拆開賣」比較好,還是「綁在一起賣」比較好?或者應該採取可兼容這兩種可能性的賣法?但是要怎麼做才能辦得到?針對這些問題,我先整理書本中提到的幾個專有名詞:
- 公開型拍賣、加價型拍賣、降價式拍賣
- 密封型拍賣
- 期望收益
- 貝氏納許均衡
- 收益等價定理
- 第二高標拍賣(和加價式拍賣,何者較好?)
- 私有價值與共同價值
- 贏家的詛咒
在拍賣中,競拍者因為過於樂觀而成為勝者。在共同價值拍賣(Common Value Auction)中可能出現的現象。 - 維克里拍賣
維克里拍賣中,出價最高者能贏得競標,但需支付第二高的出價,廠商的最優策略確實就是報出底價。 - 競拍價拍賣、複式價格標
- 次高標拍賣、修正式次高標拍賣
- 同質財拍賣
- 邊際評價
金額的角度而言
藉由不同的拍賣方式,讓拍賣的決標金額出現以億、兆為單位的差別。好比說,美國自 1994 年開始舉行的一連串無線通訊頻譜的執照拍賣,就由保羅.米格羅姆(Paul Milgrom)等拍賣理論專家們設計了一套精巧的拍賣方式,透過該方式獲得的收益總額,累計到 2012 年 4 月為止已經達到約 780 億美元。
為什麼頻譜要用拍賣的?(我的疑惑)
1959年,英國經濟學家羅納德.科斯就頻譜分配問題寫出了著名的論文《聯邦通訊委員會》,文中內容指出頻譜是一種大家都想用,然而你用了我就不能用的資源,這樣的市場不應由政府指導,頻譜的使用權 — 應該在市場上成交,因為「市場會把頻譜交給最有效率的人」。
根據歐盟電子通訊管制機關聯合會(BEREC)於 2018 年 12 月提出:【從 5G 角度看頻率核配程序及涵蓋義務之實務】報告中清楚寫道:「頻率是提供行動通訊服務所必要之稀有資源,其分配制度必須防止因制度缺陷而導致頻率分配過度不均,大業者為排除新進業者或小業者取得頻率而有默契地形成集體支配、囤積頻譜等競爭風險」。
▌結語
雖然這個領域有很多專有名詞,花了許多時間慢慢消化,但必須說這本書很貼心的附上(簡單的)推導或說明過程,對初學「市場設計」的人來說,會感到非常親切。